冯根生 (1934年7月29日—2017年7月4日)
曾任中国(杭州)青春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正大青春宝药业有限公司总裁,副董事长,是全国首批执业药师,高级经济师。
从事中药生产制造、管理53年,是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医药系统劳动模范和浙江省劳动模范,是首届全国优秀企业家和中共十三大代表,并获得中国经营大师、中国企业技术经济大师、全国优秀经营管理人才、全国医药行业优秀企业家、浙江省突出贡献企业经营者等多项荣誉称号。
2015年10月24日,被聘为浙商总会第一届理事会顾问。
重要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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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根生先生出身于中药世家,1949年进胡庆余堂当学徒,成为胡庆余堂的关门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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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年,冯根生先生在原胡庆余堂制胶车间的基础上,创建杭州第二中药厂,并任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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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冯根生当选首届全国优秀企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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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冯根生先生获得“全国劳动模范”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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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在杭州第二中药厂发展的基础上,冯根生先生创建了中国青春宝集团公司,同年将集团所属的骨干企业杭州第二中药厂与泰国正大集团合资成立正大青春宝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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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杭州胡庆余堂制药厂加入中国青春宝集团,成为其全资子公司。时任中国青春宝集团董事长的冯根生先生面对经营不善的胡庆余堂开出“12字药方”:转换机制、擦亮牌子、清理摊子,运行半年迅速使胡庆余堂扭亏为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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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在冯根生先生的努力下,“青春宝”被国家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2000年,浙江浙经资产评估事物所会同有关专家认定,中国青春宝集团公司董事长冯根生先生的利税贡献价值为2.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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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在冯根生先生的带领下,正大青春宝药业有限公司与浙江大学合作研究开发的“中药质量计算分析技术及其在参麦注射液在工业生产中应用”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